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拟定相应规定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市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规定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规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的管理规定;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饶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外国在饶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民间及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及涉及业务技术合作。
(四)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方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全市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五)制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规定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办理企业退休职工的审批和已退休职工的管理。 (七)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戴宝荣: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局办公室、劳动工资科,市职业介绍咨询服务中心(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办公电话:8238606。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惠明:协助局长分管市医疗保险局,局社会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电话:8238609。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世明: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行政事务、机关党务、劳动保障学会。办公电话:8205784。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正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监察室,促进就业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局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电话:8202862。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增产:协助局长分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力市场和扶贫工作。办公电话:8219131。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红:协助局长分管局培训就业科、劳动争议仲裁科(法制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饶劳动技校)和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电话:8202862。
党组成员、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郑寿庆:主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8326086。
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局局长祝天伟:主持市医疗保险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8203388。
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郑录武: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8232885。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劳动报刊发行、接待联络、信访、保密、保卫工作以及局机关财务和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办公电话:8223085。
(二)培训就业科
拟定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省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负责全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考评人员的资格审批审核;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并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指导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拟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拟定职工技能培训的规划并贯彻实施,实施有关外国企业驻饶代表机构从事劳动力职业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拟定相关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拟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市就业经费预决算和省级扶持生产资金计划的使用;拟定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务输出的综合与业务指导,拟定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规定和措施,综合管理进城务工农民及外来劳动力;按分工对境外人员到饶就业和本市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饶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工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外国在饶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办公电话:8231020。
(三)劳动工资科
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审核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拟定“农转非”政策,参与市属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所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工伤认可;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各地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负责驻饶企业和市属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承担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办公电话:8222068。
(四)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本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对市属企业和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开发等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日常巡视监察、定期检查、举报专查和年度审查;负责对受省厅授权委托管辖的中央、省属驻饶单位实行劳动监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统一执法行为;指导和监督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检查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办公电话:8224841。
(五)劳动争议仲裁科(法制科、信访室)
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和办法;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负责市本级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资格材料上报工作,负责信访以及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内有关法律事务;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办公电话:8224919。
(六)社会保险科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企业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社区社会保险业务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理市直接统筹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和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批手续;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机构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实施计划;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及运营管理;汇总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的各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与经办机构共同研究提出社会保险基金安排调剂使用意见;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定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颁发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办公电话:8222174。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办公电话:8202862。
四、直属单位
1、上饶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326098。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全市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失业保险、劳服企业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各项技能培训等。
2、上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8225247。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直接经办市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
3、上饶市医疗保险局,电话:8225528。 主要职责:负责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征缴、支付、管理医疗保险基金。选择、考核、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4、上饶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8326230。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5、上饶市劳动力市场,电话:8326210。 主要职责:负责上饶市求职者的登记,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办理招工等。
6、上饶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296798。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技能劳动者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7、上饶市技术工人交流中心,电话:8306106。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技术工人交流、劳动者档案管理等工作。 8、上饶市就业训练中心,电话:8224834。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9、上饶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劳动技校)。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五、单位地址
地址:上饶市中山路88号 邮编:334000 咨询电话:0793-8223085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93-8223085,8202862 电子信箱:srs@jxldbz.gov.cn
上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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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用心
更新日期:2007-7-25 11:4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