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农转办发[2008]3号
根据赣农转办[2008]5号《关于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实行认定和授牌的通知》精神,经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受理,市各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审核,并报上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确定以下93家培训机构为2008年上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机构。
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各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实行进退和年检机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进行年检,对培训基地业绩进行评估,对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对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根据需要可以重新认定和授牌。
上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8231020),对发现违反培训有关规定的可以举报。
上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上饶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名单
1、上饶市就业训练中心
2、上饶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饶技工学校)
3、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4、上饶市私立清林学校 此文章共有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编辑:用心
更新日期:2008-6-12 10: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