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汪普生为组长的省执法检查组对铅山县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建勤,县委书记汪友良等市县领导陪同检查。省人大代表、铅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熊火根一同参加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该法颁布以来,铅山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一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为,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监管,狠抓了各项措施落实,促进了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省执法检查组分别对该县紫溪乡保障红芽芋质量安全情况、铅山林港养鳗场保障鳗鱼质量安全情况、铅山鑫鑫养鳗场保障鳗鱼质量安全、河口农贸市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情况和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该县加强了全县农资市场的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的发展,保障了该县农民朋友能买上放心农资产品,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省执法检查组了解了铅山县农资经营市场情况,要求各农资经营户要合法经营,把好进货关,严格进货渠道,不经营高毒残留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省执法检查组认真了解了该站软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该站的主要职能和当前开展的主要工作,省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该县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增强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自觉性,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执法合力,整合资源、完善检测体系,加强调研,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使铅山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饶静霞 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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